2006年5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国家七部门:联手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
冯晓芳

  以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3月1日实施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为基础,信息产业部等七部门正联手制订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,全力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。在16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会议上,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,目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正加紧制订相关标准,部分标准将在年中出台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制订已经启动。
  信息产业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环保总局七部门要求,在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实施前的过渡期,电子信息企业要加快进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、减量工作,要在产品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等环节中,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的污染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、有害物质或元素,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、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或行业标准,对环境、资源以及人类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、损害、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。